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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各会员单位:
为切实加大我商会放心消费企业创建工作的推进力度,提升我市商会单位会员创建的整体水平,根据苏州市创建全国放心消费放心城市指挥部《关于明确放心消费行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创消办〔2012〕16号)文件精神,苏州市江西商会要求在全商会会员企业中开展创建放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会员单位要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扩内需、促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际,努力在“创亮点、做实事、树品牌”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企业创建成效,深化企业创建内容,全面拓展在苏赣商创建范围,推动创建工作全覆盖,及时将创建实践中好的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努力构建创建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把苏州建设成为全国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作出积极贡献。
二、充分调动商会会员单位创建的积极性,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是企业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要结合异地商会和赣商的自身特点,把创建活动同提高苏州市江西商会社会信誉度、提升赣商企业自身的社会竞争力、谋求会员单位长期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本着适合本企业的特点,符合本企业发展的要求,尊重本企业的客观现实,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究可操作性,商会将研究制定创建标准和建议提供个会员单位,推进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充分发挥异地商会的作用,协调会员单位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做好政府的助手,企业的帮手。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商会将围绕加快推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异地商会在苏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本商会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商会自律、打造商会品牌和注重维权服务。主动参与研究制定创建标准、会规民约,推动商会和会员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商会和会员单位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会员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把商会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全商会会员单位落实创建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商会将依据市有关部门创建达标标准、“六个一”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商会会员单位的规模和特点等,向市工商联、市创建工作主管部门推荐优秀企业。
五、创建放心消费企业工作对于广大会员单位是一项新的工作,希望各会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明确专人负责,把创建工作和创建“守信企业”、今年评选“优秀会员单位”有机结合起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化苏州市江西商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增强会员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促进会员单位以诚实守信为荣,诚信经营,实行企业自律,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而努力。
特此通知。
苏州市江西商会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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