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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按照全国工商联《关于2013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全联厅经通〔2013〕25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申报及推荐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现将2013年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一)科技进步奖
(二)科技创新企业奖
二、申报要求
1.科技进步奖
(1)奖励特定技术项目,要求项目实施技术有重大创新,对行业技术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2)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民营企业;
(3)项目的整体技术经过2年以上大规模应用(首次应用在2011年1月31日前)。
2.科技创新企业奖
(1)侧重奖励创新型民营企业,要求企业重视自主创新,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依靠技术创新快速发展,具有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
(2)技术水平行业领先,近两年内成功推出过新产品(工艺、服务);
(3)注册时间5年以上,2012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
三、申报办法
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采用网络与书面相结合的申报及推荐方式。网络申报系统已于2013年4月1日开通。
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其中一个奖项。申报企业按照申报奖项的种类登录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进行填写申报,其中科技进步奖登录kjj.acfic.org.cn,科技创新企业奖登录qyj.acfic.org.cn,填写完毕后进行网上提交。
四、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指: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其中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套(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所提交的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申报书是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科技创新内容。申报书的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可靠。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电子版申报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商联(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19楼 邮编:210024),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书形式和内容要求
(一)科技进步奖申报资料遇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受理:
1.推荐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满2年(首次应用必须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
2.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未提交有关部门审批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建筑材料等,未提供相应批准文件;
3.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不一致;
4.项目经济效益没有加盖企业财务章;
5.完成人未签名;
6.完成单位未加盖公章;
7.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加盖公章;
8.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二)科技创新企业奖申报材料遇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受理:
1.企业2012年度营业额未超1亿元;
2.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不一致;
3.企业未加盖公章;
4.未提供加盖企业财务章的财务报表;
5.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加盖公章;
6.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七、注意事项
(一)项目一经申报,视为其同意公开项目细节,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与全国工商联无关;
(二)国家安全与国防类(专用)和涉密项目一律不得推荐;
(三)评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江苏省工商联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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