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地址:
苏联发〔2016〕18号
关于开展引导民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科技综合服务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全国工商联自2016年起,整合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推荐、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民营企业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情况专项调查三项工作,开展引导民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科技综合服务工作,征集优秀的民营企业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高新技术产品,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等的评选,编印《军民两用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及产品推荐目录》,提供其他科技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开展项目服务。对应原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重点收集、掌握民营企业的科技项目,要求项目技术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已经产生比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对行业科技进步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项目应用时间应满两年(2014年1月1日前应用)。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并可参加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的评审。
(二)开展人才服务。对应原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工作。重点收集、掌握民营企业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中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要求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重点关注创办时间在2年以上,10年以内的(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期间注册)的企业。择优向科技部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评选。
(三)开展产品服务。对应原民营企业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情况专项调查工作。重点收集、掌握已经或准备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民营企业,了解民营企业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品和科研成果。编印全国工商联《军民两用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及产品目录推荐》,向各军兵种和军工集团推荐。
二、服务范围
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市场上有竞争优势、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民营企业,既包含大企业,也包含中小微型民营企业。
三、服务要求
(一)深入调研摸清情况
要善于发现和联系当地科技型民营企业,了解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总体情况,关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模式、经验做法,影响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因素等。通过开展科技综合服务,进一步提升工商联科技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按时报送科技综合服务成果
要根据开展各类项目、人才、产品服务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2、3),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的各类科技成果收集上来;要指导企业填报材料,并进行审核把关;要掌握好时间进度,按各类成果不同时间要求报送企业材料。
(三)完成科技综合服务情况报告
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引导民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科技综合服务情况报告,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工商联。
企业填报时,要认真阅读《全国工商联2016年民营企业项目类科技成果填报书》、《全国工商联2016年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填报书》、《全国工商联第六次民营企业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情况专项调查表》的填报说明,按要求填报和报送材料。各类成果填报书可在全国工商联网站http://www.acfic.org.cn通知通告栏下载。
全国工商联2016年民营企业项目类科技成果填报,截止日期2016年5月15日;全国工商联2016年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填报,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全国工商联第六次民营企业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情况专项调查,截止日期2016年4月30日。以上截止日期指企业填报材料寄送至省工商联的日期。
省工商联经济处
联系人:徐卫云
电 话:(025)83167487,13951707153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19楼1906室
附件:
1.全国工商联2016年民营企业项目类科技成果填报书
2.全国工商联2016年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填报书
3.全国工商联第六次民营企业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情况专项调查表
因附件内容较多,请在http://www.acfic.org.cn下载打印。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3月7日
填 报 须 知
从2016年起,全国工商联将开展推动民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科技综合服务工作,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征集优秀的民营企业科技项目、人才和产品,提供相应服务。
全国工商联自2008年起,成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项目类科技成果作为全国工商联推荐当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备选项目,也可参加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的评审。
一、项目条件要求
(1)项目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首次应用必须在2014年1月1日前);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已取得相应批准文件;
(3)项目技术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
(4)项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信息。
二、材料要求
(一)材料具体要求
(1)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通过网上系统进行填报,网址:kj.acfic.org.cn(3月开通)。企业注册后,需联系所在地省级工商联或所属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审核通过,然后再进行填报。纸质版可由在线打印生成。
(2)材料包含成果填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附件材料是填报书内容真实性的重要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电子版和纸质版均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3)材料应按要求由项目主要完成人签字,主要完成单位盖章,所属省级工商联或所属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盖章。附件材料中应用单位证明应由应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4)经济效益数据应出具单位财务部门的证明。
(5)拟参加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评审的项目须由至少一位本领域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二)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材料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受理:
(1)未提交项目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的应用证明材料(首次应用必须在2014年1月1日前);
(2)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未提交有关部门审批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建筑材料等,未提供相应批准文件;
(3)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不一致;
(4)项目经济效益没有加盖企业财务章;
(5)完成人未签名;
(6)完成单位未加盖公章;
(7)存在知识产权等造假情况。
三、时间要求
(1)材料由企业先提交到省级工商联和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再由省级工商联和直属商会统一邮寄至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2)材料提交省级工商联和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省级工商联和直属商会提交全国工商联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包括:电子版材料和书面材料,两种均包括填报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材料通过网上(kj.acfic.org.cn)提交,书面材料提交1套,所提交的电子版和书面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
四、其他事项
(1)项目一经申报,视为其同意公开项目细节,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与全国工商联无关;
(2)国家安全与国防类(专用)和涉密项目一律不得填报;
(3)项目填报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4)在填报工作中如有问题,使用在线技术支持,或直接与全国工商联经济部联系。
联系人: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吴盈禧 刘铁
电 话:(010)58050718 58050716
传 真:(010)5805070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邮 编:100035
表格:请在http://www.acfic.org.cn下载打印
上一篇:
第一篇下一篇:
最后一篇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