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创新商会治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促进秘书处枢纽作用的发挥,推进秘书处的先进性建设,日前,苏州市江西商会制定《苏州市江西商会秘书长问责制度(试行)》。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制度》明确,商会秘书长要以政治挂帅,心系使命,担当责任,做到在会忧会,为商会尽职、为会员尽责。秘书长工作必须依规而行,一切遵章而循,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问责制度》根据商会章程制定,坚持问题导向,包括问责原则、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八项内容,从根本上坐实问责的效力。这一社会组织首开先河的举措,将通过探索监督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激发商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秘书处真正成为商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和枫科创园G座1403室
电话:0512-65788598
传真:0512-65788583
邮箱:sh@jxsh200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