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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苏州市江西商会通过网络载体,向全体理事传达了8月17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关情况通报会议精神。
根据民政部电视电话会议就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案例、“善心汇”、“网络互助”和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情况的通报,江西商会拟定四项学习贯彻意见:一是商会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自觉执行国家对社会组织明令的法律法规;二是要继续完善商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商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提升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管能力;三要坚决抵制和防止违规收费、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超标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四要加强商会网站建设,用信息化武装自己,堵截不良信息传播,努力提高信息化服务会员的能力,为构建互联互通的社会组织大网络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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