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畅通的婚姻登记服务,省民政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婚姻登记堵点问题的通知》,从5月10日起,在我省办理婚姻登记,无需再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国际旅行证件等)和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提交原件即可。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3A级以上标准建设婚姻登记机关,合理设置功能区,打造宽敞明亮、庄严整洁、温馨舒适、标识醒目的婚姻登记环境;加强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进度,健全婚姻登记大数据库;婚姻登记机构要与社会有偿服务机构在人员、场地、收费和服装上“四分开”,不允许在婚姻登记机构内从事任何有偿服务。
来源:2018年5月11日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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