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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将更加透明、公正了。
据苏州市工商局消息,自即日(1月7日)起至1月31日止,江苏省工商局将对目前已经发布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江苏)平台上的企业信息开展抽查,以更好促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及时、真实公示信息。发现不实之处,将依法处理,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布。
这次行动由国家工商总局部署,是自2014年10月1日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查。苏州市工商局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未申报的及时申报,已申报的,注意检查内容是否规范。此外,通过其他系统公示的企业信息,应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尽快与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立互联共享。
苏州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依法纳入企业信息公示的市场主体共有637356户,至2015年1月2日,已有446404户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江苏)平台上完成公示,平均年报率超过70%,列江苏省同级城市前列。其中,昆山市辖区内市场主体年报率最高,为84%,吴江区最低,为39.1%。
抽查结束后,结果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示,同时,启动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程序,将检查中发现符合条件的“问题”经营户列入该名录。
苏州市工商局同时提醒全市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2014年度年报公示申报已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凡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在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应依法按时年报。需要引起特别重视的是,在申报2014年年报时,应先完成2013年年报申报。此外,今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首次被列入年报申报对象。
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公示的企业即时信息,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抽查主要看所抽企业是否依法应公示未公示,或已公示的即时信息存在隐瞒真实,弄虚作假情况等。
来源:2015年1月7日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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