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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admin  人气:5581  发表时间: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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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昨天(1月7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从简办丧。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近年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但受传统观念影响,一些丧葬陋习现象仍时有发生。少数党员、干部热衷风水迷信、奢侈办丧,甚至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也是移风易俗、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应尽责任。为此,《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选择少占地、不占地的生态葬式处理骨灰,如树葬、花坛葬、骨灰撒海、入室存放等,鼓励他们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并主动采用敬献鲜花、踏青遥祭、网络祭扫、集体公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爱国爱家等传统优秀文化,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同时,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意见》还明确要继续完善惠民殡葬服务体系,在殡仪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绿色葬式奖励补贴、公益性骨灰堂免费安放等已出台各项惠民殡葬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惠民殡葬工作机制,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全面提升惠民殡葬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群众满意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十二五”期间,实现以镇、街道为单位的公益性骨灰堂全覆盖,坚决遏制公墓用地无序扩张,引领殡葬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2015年1月8日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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