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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

文章来源:admin  人气:8569  发表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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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屡禁不止,有的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有的冒用党政机关及下属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给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造成了经济损失,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环境。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安排,即日起,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发起人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严禁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严禁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严禁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二、尚在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进行信用管理,对其发起成立社会组织以及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资格限制。

四、严厉查处为非法社会组织给予支持或提供方便的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 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 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3. 通过“360搜索引擎”(网址:https://www.so.com)进行查询;

4. 通过“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hzzxy.jsmz.gov.cn:8190/camsjs/jsp/ext/onlineservice/som/credit/index.jsp)进行查询;

5. 联系苏州市内两级民政部门进行查询。

六、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苏州境内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可通过如下方式及时向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举报。

1. 举报电话:0512-82280389;

2. 举报邮箱:szmzsgc@163.com;

3. 邮寄举报材料地址: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581605室),邮编:215031

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此公告长期有效。

 

苏州市民政局   苏州市公安局

                                                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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