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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出台办法鼓励文化图书多出精

文章来源:admin  人气:4679  发表时间: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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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方文化精品出版物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天(12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入选“苏州地方文化精品出版物”的编著者每人最高可获万元奖励。

  《办法》明确,首先要建立苏州地方文化精品出版物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并纳入“书香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

  对于苏州地方文化精品出版物图书的参评条件,《办法》明确为2005年1月1日以来正式出版的苏州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现代文化介绍等书籍,今后每五年评选一次。入选“苏州地方文化精品出版物”的编著者,将获得入选证书和奖励,奖励金额原则上每个编著者最高1万元。

  此外,入选图书中排名前三位图书的责任编辑,也可获得最高0.5万元的奖励;入选图书中排名前三位的出版单位则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为苏州地方文化出版物的出版作出突出贡献的出版社,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另据了解,苏州地方文化精品出版物的推选、评审等工作由市文广新局具体负责;资金发放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市民推选、专家评审、择优奖励、专款专用”的管理模式。

  市文广新局还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次评选安排奖励资金的重要依据,从而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化和效益化。

 

  参评条件

  2005年1月1日以来正式出版的苏州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现代文化介绍等书籍,今后每五年评选一次。

 

  奖励丰厚

  入选“苏州地方文化精品出版物”的编著者,将获得入选证书和奖励,奖励金额原则上每个编著者最高1万元。

  入选图书中排名前三位图书的责任编辑,可获得最高0.5万元的奖励;入选图书中排名前三位的出版单位则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为苏州地方文化出版物的出版作出突出贡献的出版社,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来源:2015年11月30日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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