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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警示”的通知

文章来源:helenli  人气:5601  发表时间: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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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安监局发布警示信息,节假日前后等九个时段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提醒全市企业、单位及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

下列8种情况也是事故高发期,同样要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

 

  1.企业任务重、时间紧。这种时期职工往往连续加班,疲劳作业。有些人甚至认为,按照安全规程作业会影响任务进度,为抢任务而忽视安全。

  【提醒】企业在分配工作任务时,不能随意追加任务或缩短工期。一旦发现职工为抢任务而忽视安全的现象,一定要责令其停工。

 

  2.工作环境恶劣。在恶劣天气作业,工作难度会增加。即便在室内作业,如果环境条件不良,人的适应性和耐力会变差。

  【提醒】企业应积极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职工心情舒畅。遇到恶劣天气,必要时应暂停作业。

 

  3.快下班或作业收尾阶段。这时职工体力、精力消耗大,注意力不集中,从而出现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作业接近尾声,人对事故的警惕性也会有所松懈。

  【提醒】企业有关负责人特别是班组长和安全员此时应勤提醒、多督促。

 

  4.夜间作业和单独作业时。此时管理容易松懈,职工作业容易出现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

  【提醒】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和带班制度。夜班要加大巡检力度,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5.同一生产区域交叉作业的时候。此时一些外来作业人员对生产区域不熟悉、协调配合差,易发生事故。

  【提醒】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企业扩张时。此时安全管理跟不上,漏洞多。

  【提醒】企业负责人务必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严格做到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

 

  7.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生产新产品的时候。

  【提醒】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预先进行危险性评价和安全系统分析,必须对操作者和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8.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的时候。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千方百计减少安全投入,弱化安全保障,从而增加了安全事故风险。

【提醒】越是困难,越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苏州市江西商会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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