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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彰显乐善好施、承担社会责任的奉献精神,进一步营造实现“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商会三届六次理事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主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褒奖慈善典型,提高会员慈善意识,进一步推动苏州市江西商会公益慈善活动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选机构
由本商会负责此项工作,专门建立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评选委员会,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三、评选对象
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为公益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
四、评选名额
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10名。
五、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和记录;
2.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活动,自愿捐款捐物,事迹感人;
3.积极参与义工(志愿者)服务(志愿服务时间达100小时以上),表现突出,社会反响较好;
4.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在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在社会上传播和推广公益慈善理念,效果明显。
捐款类爱心个人须符合每第一款、第二款条件;义工服务类爱心个人须适合第一款、第三款条件;慈善工作者须符合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条件。
六、评选步骤
1.准备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商会发出开展评选活动的通知,向会员发布评选活动的消息。
2.推荐阶段(11月21日—12月30日):公益慈善爱心人由商会会员推荐或自荐。候选推荐人需统一填写推荐(自荐)表,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至苏州市江西商会秘书处。
七、工作要求
1. 评选材料要求内容详实,事迹感人,字数在300字左右。
2. 捐款类爱心个人评选要附捐赠发票复印件;义工(志愿者)服务类爱心个人须附相关机构的计时服务证明。
联系人:李方;联系电话:13814886157;邮箱:sh@jxsh2008.com
附件: 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推荐(自荐)表
苏州市江西商会
2018年11月17日
附件
苏州市江西商会“最具公益慈善爱心人”推荐(自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学历 | 职称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事 迹 | ||||||||||||||||
所在单位 意见 |
日期:2018年 月 日 | |||||||||||||||
推荐(自荐)人 意见 |
日期:2018年 月 日 | 评委会 意见 |
日期:201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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