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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和枫科创园G座1403室
会员单位:
国庆节即将到来,为激发商会各会员的爱国热情,营造隆重、热烈、祥和的节日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请各会员单位根据实际在国庆节期间悬挂国旗,用实际行动来庆祝祖国的68周年华诞。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应充分各利用有利条件悬挂国旗。
二、国旗采用甲乙丙三种规格(甲:长288厘米,高192厘米;乙:长240厘米,高160厘米;丙:长192厘米,高128厘米);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特此通知。
苏州市江西商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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